2006年8月1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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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版:实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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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汛墙岂能爱美不要命
蒋毅
近日,苏州水务部门对苏州河防汛墙市区段的“身高”进行了防汛专项论证,要把防汛墙统一修整到5.2米的高度,大大低于相关标准,目的竟是“美化城市”。
根据国家《防洪标准》、国务院批复的《太湖流域2001~2010年防洪建设若干意见》以及《苏州城市防洪规划》,5.2米高的防汛墙严重不符合相关规定,更不敢奢求达到“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,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,一日降雨不漫溢”的高标准。
在人的生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,却追求所谓的美,无疑是本末倒置的。